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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 單純的喜歡一個人  

比愛上一個人還要幸福與快樂 

 

喜歡 可以坐在一起看書  

而不用 看同ㄧ本 看完後還可以告訴他  

我喜歡這本書裡的哪些話 或是哪些圖片  

 

喜歡 可以點自己喜歡的飲料  

而不必 都點一樣的  

有時候交換口味也不錯啊  

 

喜歡 可以ㄧ起牽手  

而不需 像麥芽糖ㄧ樣  

黏在他的整隻手臂上  

 

喜歡 可以很單純  

而不會 像愛上一個人ㄧ樣  

被沖昏了頭 充滿了猜忌  

 

喜歡 可以是一個簡訊  

而不ㄧ定 要常常見面  

例如 要妳每天吃起士蛋糕 也是會吃膩的唷  

 

喜歡 可以很簡單的想起他  

然後臉上浮出淡淡的微笑  

與心坎只有自己知道的小幸福 

 

喜歡 就是喜歡  

而不為什麼 很輕鬆 很簡單 很單純  

就像在田野間騎腳踏車 輕鬆愉快的微笑  

 

喜歡 就是適時的放手  

而不是 束縛與霸佔  

 

喜歡 可以是一句簡單的加油  

喜歡 可以是看著他說話樣子  

 

我就是喜歡“喜歡”  

不必在乎他的背景與過去  

只要把握當下的喜歡  

就是真正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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